会计档案表单库:10 张常用表格的字段、填写口径与依据
会计档案整理被打回,十次里有七次不是账目出错,而是表格没填对:凭证封面的册数册次对不上、案卷题名只写了「凭证」两个字、移交清册漏了监交人签名、归档时间写成了装订时间。会计档案表单看着是纸面功夫,签下去的每一栏都是责任,出了问题第一个被问的就是「这栏谁填的」。本文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和《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 39—2008)里要求的会计档案表单一次列全,讲清三件事:① 每张表该有哪些项目;② 每个项目具体怎么填;③ 依据在哪一条。照着一项项对,能省掉一轮返工。
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整理完,最终要在三处留下表单痕迹:装具上(凭证封面、凭证盒、会计档案盒及其盒脊)、目录里(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交接环节(移交清册、借阅登记、鉴定意见书、销毁清册)。本页按这个顺序,把 10 张常用表格逐张拆开。
一、依据在哪规定的
会计档案的表单依据是两份文件,分工不同,不要混用。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布,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同时废止 1998 年财会字〔1998〕32 号旧办法。它管的是「谁来管、归什么、保管多久、怎么移交、怎么销毁」。
- 《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 39—2008),2008 年 9 月 1 日实施。它管的是「表单长什么样、有哪些项目、每个项目怎么写」。提示:2025 年 12 月国家档案局公布的 71 项档案行业标准复审结论中,DA/T 39—2008 的结论为「修订」,修订版发布前仍按现行版本执行,填表口径不变。
电子会计档案另有两个配套标准:DA/T 94—2022《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DA/T 95—202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电子会计凭证档案管理技术规范)。凡是账套、凭证已经电子化的单位,电子会计档案的格式与元数据要求要对齐这两项标准。
适用范围要留意两处(79 号令第 2 条、第 29 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以及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二、10 张表单速查表
先看全景。下表按整理顺序排列,最后一列是条号依据,可以按需跳读后面对应章节。
| 序号 | 表单名称 | 用在哪一步 | 主要项目数 | 依据 |
|---|---|---|---|---|
| 1 | 会计凭证封面 | 装订凭证册 | 13 项 | DA/T 39—2008 第 3.2 条 |
| 2 | 会计凭证盒(含盒脊) | 凭证装盒 | 正面 14 项 / 盒脊 8 项 | DA/T 39—2008 第 4.2 条 |
| 3 | 会计档案盒(含盒脊) | 账簿、报告、其他类装盒 | 正面 10 项 / 盒脊 6 项 | DA/T 39—2008 第 5.2 条 |
| 4 | 账簿启用及接交表 | 账簿整理 | 正面 9 项 / 背面 2 项 | DA/T 39—2008 第 6.2 条 |
| 5 | 会计档案案卷目录 | 编案卷目录 | 7 项 | DA/T 39—2008 第 7.2 条 |
| 6 | 会计档案卷内目录 | 编卷内目录 | 7 项 | DA/T 39—2008 第 8.2 条 |
| 7 | 卷内备考表 | 立卷收尾 | 5 项 | DA/T 39—2008 第 9.2 条 |
| 8 |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 财务室移交档案室、单位之间交接 | 7 项 | DA/T 39—2008 第 10.2 条、79 号令第 12 条、第 24 条 |
| 9 |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对照表 | 划定保管期限 | 附表 1 共 16 条 | 79 号令第 14 条、第 15 条及附表 |
| 10 | 会计档案借阅(利用)登记表 | 查阅、复制、借出 | 建议 9 项 | 79 号令第 13 条 |
销毁环节还要另配两张: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79 号令第 16 条、第 17 条)与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 18 条),见本页第八节。
三、凭证类:会计凭证封面与凭证盒
会计凭证是数量最大的一类,表单填错也最常见。凭证类的装具分两层:先装订成册,册上加封面;再按册装进凭证盒。
3.1 会计凭证封面
封面尺寸采用 245mm×130mm 或 245mm×150mm(长×宽),封底尺寸同封面。记账凭证封面和封底宜采用 126 克以上牛皮纸制作。
| 项目 | 填写口径 |
|---|---|
| 单位名称 | 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用全称或通用简称,如「云南省财政厅」;不得简称「本部」「本委」「本省财政厅」 |
| 会计凭证名称 | 反映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付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基建会计凭证、工会会计凭证 |
| 起止时间 | 本册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 |
| 册数 | 该时间范围内会计凭证的册数 |
| 册次 | 本册会计凭证的序号 |
| 记账凭证起止号 | 本册记账凭证的起号和止号 |
| 记账凭证数 | 本册记账凭证的张数 |
| 附件数 | 本册附件张数 |
| 会计凭证总数 | 本册所有凭证的合计张数 |
| 会计主管 | 由会计主管签名 |
| 装订人 | 负责该本凭证装订的人员 |
| 装订时间 | 该本凭证装订结束的时间 |
| 备注 | 该本凭证需要说明的事项 |
易错:册数写成本册页码数、册次写成年度序号,是最常见的两处错。册数是「这批凭证一共订了几册」,册次是「本册是第几册」,两个数字一般不同。
3.2 会计凭证盒
凭证盒外形尺寸采用 275mm×155mm(长×宽),盒脊厚度可根据需要设为 30mm、40mm、60mm 等。宜采用 340 克以上箱板纸制作。
正面项目 14 项:单位名称、凭证名称、册数、册次、记账凭证起止号、附件数、会计凭证总数、起止时间、归档时间、立卷人、保管期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 项目 | 填写口径 |
|---|---|
| 单位名称、凭证名称、起止时间、册数、册次、记账凭证起止号、附件数、会计凭证总数 | 按会计凭证封面对应项目填写,口径与封面一致 |
| 时间 | 填写本盒会计凭证所属年月 |
| 归档时间 | 填写单位内财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年月日 |
| 立卷人 | 整理本盒会计凭证的人员姓名 |
| 保管期限 | 按 79 号令附表确定,会计凭证为 30 年 |
| 全宗号 | 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企业可填写表达本单位的汉语拼音代字 |
| 目录号 | 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同一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 |
| 案卷号 | 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同一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重复 |
凭证盒盒脊 8 项: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年度、月份、册数、册次、保管期限,与正面对应项目一致填写。
易错:把「归档时间」填成装订时间或年度。归档时间=移交那一天,它决定这批档案在档案室的接收台账上落在哪个年度。

3.3 现挂档号章的门类代码
不少单位在凭证封面右上角加盖档号章,按「全宗号-档案门类-年度-问题-保管期限-案卷号」六格设置。两处代码必须记准(依据 DA/T 13—2022):
- 会计档案的门类代码是 KU,不是 KJ(KJ 是科技档案)。会计凭证问题代码 01、会计账簿 02、财务报告 03、其他 04。
- 保管期限代码:永久 Y、30 年 D30、10 年 D10。示例
A1-KU·2022-01-D30-003。
四、账簿类:账簿启用及接交表
会计账簿按卷整理,卷内要有一张账簿启用及接交表。用纸幅面采用 A4(297mm×210mm),宜采用 70 克以上白色书写纸。
正面 9 项: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及编号、账簿页数、账簿起止日期、经管人员、接交记录、备注、档号、贴印花税。背面 2 项:科目名称、页次。
| 项目 | 填写口径 |
|---|---|
| 单位名称 | 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
| 账簿名称及编号 | 该账簿所属类别及其排列顺序号 |
| 账簿页数 | 该账簿中有内容记载的账簿页数,空白账页不计 |
| 账簿起止日期 | 该账簿启用和终止的年月日 |
| 经管人员 | 单位内管理财务的负责人、会计、复核、出纳的姓名 |
| 接交记录 | 账簿使用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化时,由接管和交出双方分别签名并填写接交日期;经管人员要填写职别并签名 |
| 备注 | 该账簿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
| 贴印花税 | 在印有「贴印花税」的空格处贴上印花税票 |
| 档号 | 按本单位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填写该账簿的编号 |
| 科目名称、页次(背面) | 按账簿设置的科目名称依次填写;页次在编写页码总流水顺序号的基础上,分别填写各科目在该账簿中的页码位置 |
适用范围:账簿启用及接交表只适用于会计账簿的整理,凭证类不填此表。
五、装具与目录类:会计档案盒、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
5.1 会计档案盒
会计档案盒外形尺寸采用 310mm×220mm 或 310mm×260mm,盒脊厚度可设 20mm、30mm、40mm 等。宜采用 700 克以上无酸纸制作。适用范围: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类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凭证用的是凭证盒,两者不要混用)。
正面 10 项:全宗名称、案卷题名、起止时间、卷数、页数、保管期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盒号。盒脊 6 项:年度、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盒号、保管期限。
| 项目 | 填写口径 |
|---|---|
| 全宗名称 | 相当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要求与凭证盒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 案卷题名 | 由整理人员自拟,须准确概括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如「××市财政局二〇二二年度财务报告」;文字力求简练明确 |
| 起止时间 | 形成本盒会计档案的起止年月日 |
| 卷数、页数 | 本盒内会计档案的卷数和张数 |
| 保管期限 | 按 79 号令附表填写该盒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
| 全宗号、目录号 | 与凭证盒上同名项目填写要求相同 |
| 案卷号 | 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案卷号或案卷起止号,起止号之间用「—」隔开 |
| 盒号 | 同一全宗、同一目录内按案卷顺序号装盒排列后档案盒的编号 |
| 年度(盒脊) | 本盒会计档案所属年度,其余项目与正面一致 |
易错:案卷题名写成「会计凭证」「财务报告」这类类别名。案卷题名要能独立说明「谁的、哪年的、什么内容」,否则目录检索等于没有。
5.2 会计档案案卷目录
案卷目录用 A4 纸、70 克以上白色书写纸。项目 7 项:案卷号、类别、题名、起止时间、保管期限、卷内页数、备注。
| 项目 | 填写口径 |
|---|---|
| 案卷号 | 根据整理时凭证盒或会计档案盒上的对应项目填写 |
| 类别 | 该卷会计档案所属类别,如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 |
| 题名 | 即案卷题名,填写要求与会计档案盒上的案卷题名相同 |
| 起止时间 | 该卷档案启用和终止的时间,年月日用 8 位阿拉伯数字分两行填写,月日不足 2 位的在前面补 0,如 20050124、20061206 |
| 保管期限 | 按整理时确定的凭证盒或档案盒上的保管期限填写 |
| 卷内页数 | 会计凭证总数、账页总数或财务报告的总张数 |
| 备注 | 记账凭证起止号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5.3 会计档案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 7 项:顺序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号、备注。
| 项目 | 填写口径 |
|---|---|
| 顺序号 | 卷内文件材料排列的先后顺序号,亦即件号 |
| 责任者 | 对档案内容负有责任的团体和个人,即文件材料的署名者 |
| 文号 | 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 |
| 题名 | 文件材料标题,一般照实抄录;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并外加「[ ]」号 |
| 日期 | 文件材料的形成时间,以 8 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 20070619 |
| 页号 | 卷内文件材料所在起页的编号 |
| 备注 | 需要说明情况的文件材料栏内打「*」号,并在备考表中说明 |
适用范围:卷内目录与备考表适用于财务报告和其他类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按卷整理时通常不逐件编卷内目录,别给凭证册硬加卷内目录。
5.4 卷内备考表
备考表 5 项: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检查时间。
| 项目 | 填写口径 |
|---|---|
| 本卷情况说明 | 填写卷内文件材料(财务报告类和其他类)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案卷立好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 |
| 立卷人 | 负责立卷者签名 |
| 检查人 | 案卷质量审查者签名 |
| 立卷时间 | 完成立卷工作的年月日 |
| 检查时间 | 审查案卷质量的年月日 |
备考表放在卷内文件材料之后,是案卷质量的最后一道书面确认。立卷人与检查人不能是同一个人签两次。
六、移交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移交清册是财务室和档案室之间的交接凭据,也是单位之间交接凭据。DA/T 39—2008 第 10.2 条给了 7 项基本项目,79 号令第 12 条、第 24 条又对移交手续作了规定,两者要合起来用。
| 项目 | 填写口径 |
|---|---|
| 年度 | 需要移交的会计档案所属年度,用 4 位阿拉伯数字填写 |
| 种类及数量 | 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其他分类列明数量 |
| 移交部门及移交人 | 由单位内财务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填写并盖章签字 |
| 接收部门及接收人 | 由单位内档案部门或接收会计档案的有关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填写并盖章签字 |
| 监交人 | 由监督办理接交档案手续的人员签名 |
| 移交时间 | 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的年月日 |
| 备注 | 移交范围的会计档案中需标明的情况 |
单位之间交接时,清册还要列明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79 号令第 24 条);交接双方按清册逐项交接,由双方单位有关负责人监督,交接完毕后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都要签名或盖章。
四条规定必须同时记住:
- 归档时限(第 11 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临时保管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 移交内容(第 12 条):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文件格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接收方要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 先行编制(第 10 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清册要永久保存。
- 建设项目(第 23 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保管类:保管期限对照表与保管清册
保管期限的三条基本规则(79 号令第 14 条、第 15 条):
- 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 10 年和 30 年;
-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不是从凭证形成日起算);
- 附表规定的期限是最低保管期限;具体名称与附表所列名称不符的,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7.1 附表 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 类别 | 档案名称 | 保管期限 | 备注 |
|---|---|---|---|
| 一、会计凭证 | 原始凭证 | 30 年 | |
| 记账凭证 | 30 年 | ||
| 二、会计账簿 | 总账 | 30 年 | |
| 明细账 | 30 年 | ||
| 日记账 | 30 年 | ||
| 固定资产卡片 |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 5 年 | ||
| 其他辅助性账簿 | 30 年 | ||
| 三、财务会计报告 |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10 年 | |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永久 | ||
| 四、其他会计资料 |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 10 年 | |
| 银行对账单 | 10 年 | ||
| 纳税申报表 | 10 年 | ||
|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 30 年 | ||
|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 永久 | ||
|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 永久 | ||
|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 永久 |
7.2 附表 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机关事业单位用附表 2,与附表 1 的差异主要有三处:
| 类别 | 档案名称 | 保管期限 | 备注 |
|---|---|---|---|
| 一、会计凭证 |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 | 30 年 |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传票汇总表 |
| 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 30 年 | 包括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 |
| 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 | 10 年 | ||
| 二、会计账簿 | 日记账、总账、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 | 30 年 | 税收日记账(总账)同 30 年 |
|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卡片 |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 5 年 | ||
| 三、财务会计报告 |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 永久 | 下级财政、本级部门和单位报送的保管 2 年 |
| 部门财务报告 | 永久 | 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 2 年 | |
| 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税收年报(决算) | 永久 | 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 2 年 | |
| 国家金库年报(决算)、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 | 10 年 | ||
|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 | 10 年 | 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 2 年 | |
| 四、其他会计资料 |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 10 年 | |
|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 30 年 | ||
|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鉴定意见书 | 永久 |
税务机关的税务经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行政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办理。
易错:把「保管清册、销毁清册、鉴定意见书」当成一般台账只留几年。这三类都是永久;只有移交清册是 30 年。
八、利用与销毁类:借阅登记、鉴定意见书、销毁清册
8.1 会计档案借阅(利用)登记表
79 号令第 13 条规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国家层面没有统一格式,建议登记项目覆盖九个字段:日期、利用人、所在部门、利用事由、档号或案卷号、利用方式(查阅/复制/借出)、审批人、归还日期、经办人。借出类记录必须留归还日期,这是日后追责的唯一线索。
8.2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第 16 条、第 17 条:
-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 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
- 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可以销毁(是「可以」不是「应当」);
- 鉴定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8.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 18 条规定的销毁程序分三步,第一步就是编制清册:
- 编册: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
- 签署: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五方,缺一不可)。
- 监销: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前按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销毁后在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九、填写时的 8 个易错点
按实际返工频率排序,逐条自查。
- 册数与册次混填——册数是本批总册数,册次是本册序号,两个数字一般不相等。
- 归档时间填成装订时间——归档时间=财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的年月日。
- 出纳兼管会计档案——79 号令第 11 条明文禁止,临时保管期间同样适用。
- 保管期限从凭证形成日算起——应当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 案卷题名写成类别名——必须是「单位+年度+内容+类别」,如「××市财政局二〇二二年度财务报告」。
- 会计门类代码写成 KJ——DA/T 13—2022 规定会计档案门类代码为 KU。
- 移交清册漏监交人签名——第 24 条要求经办人和监督人双方签名或盖章;单位内部移交也要有监交人。
- 预算、计划、制度类材料混进会计档案——79 号令第 28 条规定这类文件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另有两条与装订实体直接相关:装订时禁止使用回形针、大头针(DA/T 22—2015 第 6.2.3 条);不同年度、不同机构、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不得混装同一盒。
十、怎么落地:从填表到自动生成
会计档案表单最费时间的不是「知道怎么填」,而是同一批数据的反复誊抄——凭证封面填一遍、凭证盒填一遍、案卷目录再填一遍,三处数字必须完全一致,靠手抄迟早对不上。
魔方(数字档案整理)可以在整理环节直接按 DA/T 39—2008 的项目集生成封面、盒脊与案卷目录数据,一次录入多处复用,避免誊抄串行;数字方舟(数字档案室)负责移交清册与保管清册的台账化管理和移交时的四性检测记录;电子会计档案的元数据与格式校验,则由启典(档案知识库)配合标准库做辅助核对。系统输出仅为辅助建议,最终签署意见仍须由单位负责人、档案与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逐项确认。
十一、常见问题
问:会计档案的表单有全国统一格式吗?
答:装具和目录类表单有统一项目设置,依据是 DA/T 39—2008,它规定了会计凭证封面、凭证盒、会计档案盒、账簿启用及接交表、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移交清单的项目、规格与填写方法,并给出了规范性附录的图样。利用登记表和销毁清册只有 79 号令规定的必备内容,格式由各单位自定。
问: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最晚什么时候移交档案室?
答:79 号令第 11 条规定,会计年度终了后可先由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确需推迟须经档案管理机构同意,临时保管最长不超过三年。注意这是「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兜底,不是常规口径,且临时保管期间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问:电子会计档案只交文件,还要交什么?
答:要连同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还应与读取平台一并移交(第 12 条)。接收方须对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才能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格式要求见 DA/T 94—2022。
问:会计凭证是 30 年还是 10 年?
答: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都是 30 年(79 号令附表 1、附表 2)。10 年的是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永久。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问:保管期满就一定要销毁吗?
答:不一定。第 16 条用词是「可以销毁」,前提是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仍需继续保存的要重新划定保管期限;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须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并在鉴定意见书、销毁清册和保管清册中列明。
问:销毁清册要几个人签字?
答:五方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销毁时档案管理机构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销毁前清点核对、销毁后签名或盖章;电子会计档案还须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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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布,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全文
- 《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 39—2008),国家档案局发布,2008 年 9 月 1 日实施:国家档案局标准全文 PDF
- 国家档案局法规标准库·行业标准(DA/T 39、DA/T 94、DA/T 95 等现行版本查询):国家档案局行业标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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