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档案工作:对照 27 号令讲清十一类归档范围与学年制节奏
高校看的是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 27 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008 年 9 月 1 日施行,共 7 章 43 条。十一类归档范围里有学生、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出版物、外事六类是机关单位完全没有的;归档也不按自然年度,而是按学年与项目结题走三条时限线。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 27 号公布,自 2008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共 7 章 43 条。它是高校档案工作最直接的依据——13 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只是「可参照执行」,所以高校档案工作应当先查 27 号令。截至 2025 年 6 月,全国高等学校共 3167 所(普通高校 2919 所、成人高校 248 所),每所学校都要面对同样的三件事:收什么、什么时候收、谁来管。
这一页把 43 条按高校档案员的实际工作顺序重排:先看要不要设档案馆(第 6 条),再看十一类归档范围(第 15 条)、学生类怎么整,然后是由院系和课题组自己立卷(第 16 条)、三条归档时限(第 18 条)、期限与销毁审批(第 20 条),最后是查阅利用与证明出具(第 27、32 条)。特别注意:27 号令发布较早,它引用的部分配套文件已经被新的规定取代,本页表格已按现行有效版本校正。
七张卡看懂高校档案:十一类收什么、什么时候收
一机构设置门槛:要不要设档案馆
27 号令第 6 条有三种情形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建校历史在 50 年以上;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 1 万人以上;已集中保管的档案在 3 万卷(300 延长米)以上。达不到这三条的,设综合档案室。这个门槛直接决定了机构规格、编制和管理方式,是高校档案工作的第一道分水岭。
- 建校 50 年以上应设档案馆
- 全日制在校生 1 万人以上应设档案馆
- 已集中保管 3 万卷(300 延长米)应设档案馆
- 不满足的设综合档案室
- 馆长须具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经历(第 9 条)
二归档范围:十一类
十一类 27 号令第 15 条高校要对纸质与电子文件材料同步归档,归档范围共十一类:党群、行政、学生、教学、科研、基本建设、仪器设备、产品生产、出版物、外事、财会。其中学生、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出版物、外事六类是机关单位完全没有的,也是高校档案工作的特色所在。学校还可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归档范围。
- 党群类:党委会、工会、团委、民主党派
- 行政类:行政会议文件与人事行政管理材料
- 学生类:入学登记表、学籍、奖惩、党团、毕业生登记表
- 教学类:教学管理、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
- 科研 · 基建 · 仪器设备 · 产品生产 · 出版物 · 外事 · 财会
三学生类档案怎么整
27 号令第 15 条(三)学生类是高校独有、也是查询量最大的一类: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它与毕业生补办证明、学历认证、就业政审直接相关,是每年毕业季压力最集中的部分。整理时要按人头或按年级批次成卷,避免材料散落在院系手里。
- 按入学年份与院系统一成卷顺序
- 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卡齐全
- 奖惩与处分材料不得缺件
- 党团组织关系材料随归档
- 毕业生登记表与去向登记配套
四归档时限:按学年和项目走
27 号令第 18 条高校不是按自然年度统一归档,而是三条节奏并行:学校各部门应当在次学年 6 月底前归档;各院系等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科研类档案在项目完成后 2 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在项目完成后 3 个月内归档。这条时限直接决定了高校档案工作的年度节奏:寒假前抓院系,6 月底前抓部门,项目结题后两个月内抓科研。
- 学校各部门:次学年 6 月底前归档
- 各院系: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 科研类:项目完成后 2 个月内归档
- 基建类:项目完成后 3 个月内归档
- 院系与部门两条线要分开抓
五立卷制度:课题组与形成单位立卷
27 号令第 16 条高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要组织本部门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及时整理立卷;立卷人按纸质与电子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件号、制作卷内目录,经本部门档案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档案不是档案馆替院系做的,而是院系自己做、档案馆把关。
- 形成单位、课题组各自立卷
- 按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组卷
- 编制页号或件号、制作卷内目录
- 部门档案员检查合格后移交
- 兼职 + 专职档案员两层工作网络
六保管期限与销毁审批
27 号令第 20 条高校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确定。保管期限已满并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登记造册,报校长批准后方可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这一条是高校档案的红线:销毁权在校级,不在院系、也不在档案机构自身。
- 期限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确定
- 到期且确无保存价值的可销毁
- 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
- 销毁必须报校长批准
- 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七利用、证明与馆库保障
27 号令第 27、32、36–38 条四类档案不对外公布: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涉及个人隐私的、形成单位规定限制利用的。同时第 32 条明确——高校档案机构是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出具。条件保障方面,经费列入学校预算,馆库按《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 103—2008 执行,并应设专项经费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 四类不对外公布:涉密 / 专利与技术秘密 / 个人隐私 / 形成单位限制
- 高校档案机构是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 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第 36 条)
- 馆库按建标 103—2008(第 37 条)
- 设专项经费建设数字档案馆(室)(第 38 条)

两张表:十一类与配套规定的现行版本
| 门类 | 包含什么 | 现行配套口径 |
|---|---|---|
| 党群类 | 党委会、工会、团委、民主党派文件;党群部门计划总结 | 按 27 号令执行 |
| 行政类 | 行政会议文件与纪要;人事、行政管理材料 | 按 27 号令执行 |
| 学生类 | 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奖惩、党团、毕业生登记表 | 毕业生去向与证明出具由高校档案机构负责 |
| 教学类 | 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文件材料 | 按《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 016 号)相关规定 |
| 科研类 | 科研项目全过程材料 | 按 15 号令《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2020-11-01 施行) |
| 基本建设类 | 基建项目全过程材料 | 按 DA/T 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
| 仪器设备类 | 国产与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设备(10 万元以上)随机技术文件 | 接收、使用、维修、改进中形成 |
| 产品生产类 | 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样品照片录像 | 按 27 号令执行 |
| 出版物类 | 学报、学术刊物、出版社出版物审稿单原稿样书 | 按 27 号令执行 |
| 外事类 | 出国人员、境外专家、校际交流、留学生、授予境外人士名誉学位 | 按 27 号令执行 |
| 财会类 | 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 | 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2016-01-01 施行) |
⚠️ 27 号令发布较早,第 15 条引用的部分配套文件已被新规定取代:科研类原引国档发〔1987〕6 号已废止,现按 15 号令;财会类原引财会字〔1998〕32 号,现按 79 号令;基建类原引国档发〔1988〕4 号,现按 DA/T 28—2018。上表已按现行版本列出。
| 归档主体 | 时限要求 | 依据 |
|---|---|---|
| 学校各部门 | 次学年 6 月底前 | 第 18 条(一) |
| 各院系等 | 次学年寒假前 | 第 18 条(二) |
| 科研类档案 | 项目完成后 2 个月内 | 第 18 条(三) |
| 基建类档案 | 项目完成后 3 个月内 | 第 18 条(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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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高校档案到底依据哪部规章?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 27 号),2008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共 7 章 43 条。高校是事业单位,13 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只适用于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仅为参照执行,高校应优先适用 27 号令。
哪些高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设立档案馆:建校历史在 50 年以上;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 1 万人以上;已集中保管的档案在 3 万卷(300 延长米)以上。不满足的设综合档案室。
高校归档范围一共有几类?
十一类:党群、行政、学生、教学、科研、基本建设、仪器设备、产品生产、出版物、外事、财会。其中学生、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出版物、外事六类是机关单位没有的。
毕业生想查自己的学籍档案,应该找谁?
找就读高校的档案机构。第 32 条明确高校档案机构是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学历、成绩、学籍等证明均由此出,其他部门无权出具。
高校档案什么时候归档?
学校各部门次学年 6 月底前;各院系次学年寒假前;科研类项目完成后 2 个月内;基建类项目完成后 3 个月内。
高校的档案能销毁吗?
可以,但门槛很高:保管期限已满且确无保存价值的,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登记造册,并报校长批准后才能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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