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沿革、全宗介绍与检索工具怎么随同接收
进馆时最容易缺的不是档案本身,是这三份跟着档案走的说明材料。《档案馆工作通则》第 8 条第 2 项写得很清楚:立档单位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和有关检索工具,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缺了组织沿革,接手的人不知道这个单位哪年成立、什么时候改的名;缺了全宗介绍,没人知道这批档案里到底有什么;缺了检索工具,档案入库即失联。本页讲清三份材料各写什么、按什么标准写、馆方怎么验收,以及发现缺失时怎么处置。
先明确责任主体:第 8 条第 2 项的原话是「立档单位编制的……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
也就是说,这三份材料的编制责任在移交单位,不在档案馆。馆方可以要求、可以协助、可以提供模板,
但不能把编制责任接过来——因为只有形成单位掌握自己的机构沿革与职能变化过程。
一、三件套:谁编、写什么、为什么缺不得
| 材料 | 写什么 | 缺了会怎样 |
|---|---|---|
| 组织沿革 | 立档单位的机构演变:成立、撤并、改设、更名、职能调整、隶属关系变化、内部机构设置、主要负责人变更 | 全宗的时间边界划不清,同一份文件该归哪个时期的担责主体都判不出来 |
| 全宗介绍(全宗指南) | 全宗构成者与全宗来源背景、档案内容与成份、检索查阅注意事项 | 没人知道这批档案里有什么,做不到「应收尽收、可用尽用」,编研选题也无从下手 |
| 检索工具 | 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索引、机读目录等 | 档案入库即失联,清点、查档全部依赖移交单位口述 |
二、组织沿革怎么写
组织沿革没有单独的现行标准,实务上通行两种体例,建议同时提供:
| 体例 | 形态 | 适用 |
|---|---|---|
| 表格式 | 按年份成表,逐行列变动事项:年份、单位全称、隶属关系、内设机构、负责人、变化依据文号 | 变动频繁的机关,一表看清全线 |
| 文字式 | 按时段叙述演变过程,说明变动背景与职能调整内容 | 经历多次撤并、职能跨度大的单位 |
内容上的硬要求有五项,缺一项都不算写到位:
- 时间与时序:从成立起按时间顺序写,每次变动注明年月,最好附批准文号;
- 名称变化齐全:历史曾用名称要列全,这是日后检索老档案的关键线索;
- 隶属关系:说清归谁管、什么时候改归谁管;
- 内部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影响到文书类档案的分类与责任者判定;
- 职能范围:本单位的法定职能与主要任务,是把分散的文件材料与全宗内容联系起来的依据。

三、全宗介绍:按 DA/T 14—2012 写四部分
全宗介绍的正式名称是全宗指南,两者是同一份材料。《全宗指南编制规范》(DA/T 14—2012)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替代原 DA/T 14—1994,是目前唯一现行标准,结构为段落式条目信息,
共四部分:
| 部分 | 写什么 | 示例 / 要点 |
|---|---|---|
| 全宗指南名称 | 由全宗号、全宗构成者名称(全称或通用简称)、全宗指南、起止时间构成,并列成分之间空一格 | J211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 全宗指南 1949~1990 年 |
| 全宗来源简况 | 按顺序登记:全宗构成者的形成和职能、所有曾用名称、全宗管理机构和档案数量、全宗档案的收集与移交寄存数量 | 个人全宗则登记姓名、别名、生卒年月、籍贯、职务、经历与业绩 |
| 档案内容与成份介绍 | 按全宗内档案的实际分类体系,综合概括地叙述基本职能与主要活动,并列举文种名称 | 不要逐件罗列,要能反映出有什么 |
| 检索查阅注意事项 | 说明检索工具的种类与使用方法、开放与限制利用情况、残缺情况 | 利用者最需要先看的一段 |
编制单位另有要求:DA/T 14—2012 适用于全宗管理机构,
包括档案馆和有全宗管理职能的档案室;编制介绍非全宗形式档案的指南,参照本规范。
四、检索工具:至少要有这几样
DA/T 14—2012 第 3.5 条给出了检索工具的定义:用于存储、查找和报道档案信息的系统化文字描述工具,
是目录、索引、指南等的统称。按这个定义,接收时应同步收取下列三类:
| 类别 | 具体工具 | 验收要点 |
|---|---|---|
| 全宗级 | 全宗介绍(全宗指南)、全宗卷 | 四部分结构完整,与交接文据、目录数量吻合 |
| 案卷 / 文件级 | 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全引目录 | 目录条目与实体逐条对应,题名不笼统 |
| 专题与机读 | 专题目录、人名地名索引、机读目录(电子目录)、档案馆指南 | 电子目录要能用,格式与字段说明一并移交 |

五、馆方怎么验收:五项打勾
| 项 | 验收点 | 怎么判 |
|---|---|---|
| 1 | 数量与清单 | 逐份点收并登记: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份数、载体(纸质 / 电子) |
| 2 | 内容对应性 | 组织沿革写到移交年度为止;全宗介绍的档案数量与移交目录一致 |
| 3 | 版本有效性 | 是最新版;机构又有变动的需重新编制或出具补充说明 |
| 4 | 格式与载体 | 纸质与电子双套提供,电子文件用通用格式(不宜只给排版源文件) |
| 5 | 署名与时间 | 加盖编制单位印章或由经办人签署,注明编制日期 |
验收结论同样要进清单:把三份材料的名称与份数直接写进档案交接文据的检索工具栏,
不要另附一张纸条——纸条会丢,文据丢不了。
六、发现缺失怎么办
- 限期补编:给移交单位一个明确的补交期限,先不签交接文据;
- 注明后接收:确因单位撤销、人员流失无法补编的,在交接文据的移出说明中注明缺失材料名称,
由馆方后续组织补编,并把补编记录归入全宗卷; - 不能用口述替代:移交单位口头说明档案情况不能替代书面材料,也不记入接收凭证。
七、常见问题
移交单位说不会写全宗介绍,馆方能代写吗?
可以协助,但责任主体仍是移交单位。第 8 条第 2 项明确由立档单位编制,
馆方协助编制的,成稿仍应由移交单位确认并署名,避免日后就内容准确性产生争议。
有了电子目录,纸质目录还要交吗?
建议双套都收。纸质目录是清点核对时的工作底本,现场逐条勾对最方便;
且电子目录依赖软硬件环境,长期可读性需要按电子档案管理要求另行保障。
组织沿革写到哪一年为止?
写到移交的那个年度为止,最后一次变动必须包含在内。此后每次补充移交,都应同步更新组织沿革,
否则会出现档案已进馆、沿革却停在几年前的空档。
全宗介绍和全宗卷是一回事吗?
不是。全宗介绍(全宗指南)是介绍性工具,给利用者看;
全宗卷是管理过程材料,给馆方自己看,记录全宗历史演变与各项管理活动(通则第 11 条)。
两者都要有,且都要随接收同步建立。
八、相关阅读
- 档案馆接收手续怎么办:全宗完整、随同材料与交接文据——第 8 条三项要求的总纲
- 全宗完整性怎么保证:进馆前的整理质量验收清单——第 8 条第 1 项
- 全宗卷怎么建:以全宗为单位分类排列编号——通则第 11 条
- 档案馆利用服务:检索工具与第 21 条六项规定——通则第 18—21 条
- 移交目录清点核对怎么点:六步操作法与差异处理——第 8 条第 3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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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编研与展览:第 22 条的史料编纂——全宗介绍的常见用途
- 档案馆工作业务全景——按《档案馆工作通则》逐条拆的六大板块页
九、参考来源
- 《档案馆工作通则》(第 8 条、第 11 条)· 中国政府网
- 《全宗指南编制规范》(DA/T 14—2012)· 国家档案局标准发布页
-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第 2—7 条)·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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