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交接文据怎么填:三部分内容、签名盖章与存档
档案交接文据是档案接收环节唯一一份具有责任划分效力的文件。《档案馆工作通则》第 8 条第 3 项要求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后「在交接文据上签名盖章」,落在这份文据上的字和章,日后要回答三个问题:这批档案是谁交的、谁收的、当时是什么状态。本页讲清现行依据(一份国标已经废止,这是最容易踩的坑)、文据的三部分内容、四种交接性质怎么选、谁有资格签字、盖什么章、一式几份怎么存,以及电子档案另要填的那张表。
先纠一个流传很广的说法:网上常见的模板大多标注「按 GB/T 13968—1992《档案交接文据格式》执行」,
但这份国家标准已于 2004 年 10 月 14 日废止(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失效国家标准清单亦收录),目前没有现行的交接文据格式国家标准。
因此现在的正确做法是:以《档案馆工作通则》第 8 条第 3 项为法定依据,
按各地档案主管部门发布的范本或本馆制度执行;行业通用的三部分结构仍被广泛沿用,可作为模板参考。
一、法定依据:第 8 条第 3 项的两个动作
| 动作 | 要求 | 做不到位会怎样 |
|---|---|---|
| 清点核对 |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 | 目录与实物的对应关系不成立,缺卷责任无法划分 |
| 签名盖章 | 在交接文据上签名并盖章,两项都要有 | 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凭证效力不完整 |
注意「双方」二字:移交方与接收方都要签字盖章。只由一方签字的文据,
本质是单方记录,不具备责任划分作用。
二、文据内容:三部分结构
沿用行业通行结构,档案交接文据由三部分组成:
| 部分 | 解决什么问题 | 填什么 |
|---|---|---|
| 第一部分 | 确认交接单位或个人的法定身份、交接性质及范围 | 移出与接收单位名称(全称或规范化通用简称,禁止填曾用名)、领导人、经办人、日期、交接性质、档案所属年度 |
| 第二部分 | 交接档案、资料及有关材料的种类与数量 | 按门类逐类填写: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分布、数量(卷 / 件 / 册 / 盘)、检索工具种类与数量 |
| 第三部分 | 移出说明与接收意见 | 移交方说明特殊情况(缺项、副本、密级、开放意见),接收方写明验收结论与遗留要求 |

三、交接性质:四种,先选对
| 性质 | 适用情形 | 对接收的影响 |
|---|---|---|
| 移交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与档案馆之间的档案交接;档案馆之间、单位内部的档案交接 | 常规接收,进正式馆藏统计 |
| 寄存 | 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档案交档案馆(室)保管,保管期间所有权仍归移交者 | 不进馆藏规模统计,开放按约定办理 |
| 征购或收购 | 国家依法收买属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档案 | 交接后档案归国家所有 |
| 捐赠 | 无偿向国家献出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档案 | 所有权转移,开放与否按捐献约定办理 |
这一栏要由交接双方共同填写并确认,不能只填「移交」了事。性质选错,
会连带影响后续的权属认定、开放规则与统计口径。
四、谁签字、盖什么章
| 栏位 | 谁签 | 要点 |
|---|---|---|
| 领导人 | 单位现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领导人,或能承担责任的单位内部门负责人 | 填姓名并按规定报批,不得由他人代签 |
| 经办人 | 对档案交接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 通常就是现场清点的人,与清点记录签名一致 |
| 单位印章 | 上述各栏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印章 | 无印章则凭证效力不完整 |
| 日期 | 移出日期与收进日期应当相同 | 两个日期不一致是常见错项 |
| 个人所有档案 | 由拥有者在移出单位栏内签名 | 属个人所有的档案适用 |

五、数量和计量单位怎么填
- 计量单位:档案数量一般以卷为计量单位;按件整理的填件;
零散文件可用长度(米)为计量单位;照片按张、实物按件、
录音录像按盘(盒)另行登记; - 档案类别: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区分,以及档案与资料区分,一类一款顺序填入,
不要合并成一行; - 第二部分的核验:由移出单位填写、接收单位核实,
核实后核验方应有签名动作,不能只由移交方写; - 与清点记录对齐:文据上的合计数应等于清点记录的合计数,两边不一致需回头查。
六、份数与存档
- 一式两份:交接文据至少一式两份,由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分别保存,长期保管;
- 入全宗卷:接收方应把本次接收的交接文据归入该全宗的全宗卷,
作为全宗历史演变与接收过程的凭证(通则第 11 条要求每个全宗建立全宗卷); - 附件不丢:移交目录、清点记录、异常登记表应作为文据附件一并保存,
只留正文、丢了目录,是最常见的信息损失。
七、电子档案:另有一张表要填
电子档案不适用纸质那套推论,另有专门凭据。《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DA/T 93—2022)
附录 C(规范性)给出《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移交接收过程的元数据与
该登记表的扫描件或电子签名件,应放在电子档案移交信息包的「其他」文件夹中随包移交。
登记内容之外还须完成两项:移交侧按标准规范组织并做四性检测,
电子档案不保留电子印章的数字签名信息、只保留印章图形,采取加密措施的应去除加密措施后移交,
并附具到期开放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密级变更情况三项说明;
接收侧按标准规范再做四性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接收登记入库。
八、常见问题
只签字没盖章,或者只盖章没签字,有效吗?
不完整。第 8 条第 3 项的表述是「签名盖章」,两者并列。
只盖章没有签字人,日后说不清谁经手;只签字没有单位印章,说不清单位是否认可。建议两项齐备。
GB/T 13968 还能作为填写格式依据吗?
不能作为现行标准引用——该标准已于 2004 年废止。但其文据三部分结构已成为行业通用做法,
可作为模板参考,引用时应注明这一点,不要写成「按 GB/T 13968 执行」。
电子签名能不能替代手写签名?
《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已明确《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可采用
扫描件或电子签名件,因此符合规定的电子签名可以使用。但纸质档案实体交接仍应按规定手签并盖章,
两条通道各自留痕。
交接文据能不能事后补签?
不能。事后补签意味着签字时所称的清点核对并未实际发生。确因遗漏需要补救的,
应出具情况说明并重新核实现有实物,把补办过程如实记录,不能按原日期倒签。
九、相关阅读
- 移交目录清点核对怎么点:六步操作法与差异处理——文据之前那一步
- 档案馆接收手续怎么办:全宗完整、随同材料与交接文据——第 8 条三项要求的总纲
- 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怎么操作:DA/T 93—2022 全流程——电子侧的登记表
- 全宗卷怎么建:以全宗为单位分类排列编号——文据归哪里
- 档案征集怎么做:捐赠、代存与寄存——交接性质那一栏怎么用
- 全宗完整性怎么保证:进馆前的整理质量验收清单——第 8 条第 1 项
- 档案馆统计:全宗卡片与每年 1 月补报——接收后怎么入账
- 档案馆工作业务全景——按《档案馆工作通则》逐条拆的六大板块页
十、参考来源
- 《档案馆工作通则》(第 8 条、第 11 条)· 中国政府网
- 《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DA/T 93—2022,附录 C 登记表)· 国家档案局
- GB/T 13968—1992《档案交接文据格式》已于 2004-10-14 废止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还有问题想问?
扫码加入元泰售前服务群,顾问 1 对 1 解答档案整理规范、软件功能与部署方案。
企业微信扫码入群,长期有效;群内提供整理模板与操作答疑。
微信扫码入群